建筑与规划学院简介
建筑与规划学院具有近四十年的办学历史,遵循“求是创新”的办学思想,秉承“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夯实学科平台基础,促进“大建筑、大规划、大景观”协调发展,加强学科通识基础教育,厚基础、强能力、宽口径,积极推动多学科交叉;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市场需要,突出可持续职业发展能力和智慧思维能力的培养,通过开放式教学,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多样化的创新人才。
学院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一级博士点学位授权学科,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设有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为辽宁省一流重点建设学科,风景园林学为辽宁省优势特色学科。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本科专业,全部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名单。
学院现有教师总计115人,其中专职教师96人,包括高级职称61人、中级职称5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含外聘)76人,博士研究生导师(含外聘)14人。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建筑学会优秀青年建筑师、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省设计大师和百千万人才工程”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人员组成。
学院与德国包豪斯大学,德国魏斯玛大学、美国伯克利国家实验室、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法国拉维莱特建筑学院及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科研合作及合作办学关系;目前学科群已搭建四研一馆两院科研平台与实践基地,拥有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与工程实验室,形成了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以“区域建筑学”为引领、以重大科研项目为抓手、以运维机制优化为保障,彰显了学科群的特色优势,从2008到2018的十年间,学院师生承担了国家战略《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辽东湾新区的城市设计,完成了战略研究、总体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和专题研究等全层级、全专业、全过程设计任务300余项,集中体现了学院三个一级学科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成效,取得了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近年获国际和国家级奖25项、省部级奖项40多项。
风景园林学专业(本科 五年)
本专业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94年创办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2000年园林学专业正式招生,我校是理工科院校中较早开设园林专业的院校之一。该专业有教师担任全国高等学校风景园林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
本专业主要适应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区域更新等社会发展需要,学习区域景观规划、公共空间景观设计、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小品设计的相关知识,培养具备景观规划与设计能力的风景园林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设计初步、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学概论、景观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概论、景观工程与技术、生态学、近现代景观史、观赏植物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经济管理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城市建设部门、规划、建筑及园林设计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景观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旅游规划与管理、风景园林和景观规划设计等工作。
报考本专业的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