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规划学院简介
建筑与规划学院具有近四十年的办学历史,遵循“求是创新”的办学思想,秉承“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夯实学科平台基础,促进“大建筑、大规划、大景观”协调发展,加强学科通识基础教育,厚基础、强能力、宽口径,积极推动多学科交叉;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市场需要,突出可持续职业发展能力和智慧思维能力的培养,通过开放式教学,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多样化的创新人才。
学院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一级博士点学位授权学科,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设有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为辽宁省一流重点建设学科,风景园林学为辽宁省优势特色学科。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本科专业,全部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名单。
学院现有教师总计115人,其中专职教师96人,包括高级职称61人、中级职称5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含外聘)76人,博士研究生导师(含外聘)14人。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建筑学会优秀青年建筑师、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省设计大师和百千万人才工程”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人员组成。
学院与德国包豪斯大学,德国魏斯玛大学、美国伯克利国家实验室、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法国拉维莱特建筑学院及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科研合作及合作办学关系;目前学科群已搭建四研一馆两院科研平台与实践基地,拥有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与工程实验室,形成了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以“区域建筑学”为引领、以重大科研项目为抓手、以运维机制优化为保障,彰显了学科群的特色优势,从2008到2018的十年间,学院师生承担了国家战略《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辽东湾新区的城市设计,完成了战略研究、总体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和专题研究等全层级、全专业、全过程设计任务300余项,集中体现了学院三个一级学科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成效,取得了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近年获国际和国家级奖25项、省部级奖项40多项。
建筑学专业(本科 五年)
本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以优秀成绩通过全国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在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排名第一,是辽宁省特色优势专业,有教师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暨全国建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学生毕业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建筑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等方面知识,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以及室内设计工作,可进行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建筑理论、建筑教育等方面工作的建筑学科高级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建筑图学、建筑绘画、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中外建筑史、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物理、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建筑设备、建筑经济、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建筑设计部门、规划设计与管理部门、建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构和建设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工作。
报考本专业的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