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七届全国高校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的通知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即“新时代高教 40 条”)》,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竞赛本着“以赛促改、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的原则,立足于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展示会计教学改革的实践成果,探讨会计教学改革的新方向。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本赛项为团体赛,面对商科类金融、会计、经济学、市场营销等专业(由于组委会要求,非上述专业同学不能报名参赛),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校报名参赛队不超过(含)2 支,每支参赛队由 4名参赛选手、不超过(含)2 名指导老师组成。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本赛项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选拔赛竞赛内容为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第二阶段总决赛竞赛内容分为两个环节,分别为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环节和智能财务应用竞赛环节。选拔赛竞赛时长为 240 分钟,总决赛竞赛时长为 300 分钟。其中,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环节共经营 6 期,选拔赛每期 40 分钟,总时长240分钟,总决赛每期 30 分钟,总时长 180分钟;智能财务应用竞赛环节时长为 120 分钟。具体竞赛内容参看附件1《竞赛规程》。
(五)竞赛时间和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及地址
报名超过2组举办校内赛。校内赛成绩前2名代表我校参加省赛。
校内赛时间:2024年4月6日13:00 -- 17:00
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0日16时前进入省赛队伍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s://www.netinnet.cn/match/注册报名。
区域选拔赛于2024年4月20日正式举办,比赛地点为线上。
2.校内赛报名方式:请报名校内赛的同学在2024年4月1日12:00前将附件2《参赛报名名单—组长姓名》发至351662369@qq.com。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会计学会
技术支持:厦门网中网软件有限公司
厦门网中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
各高校组织校内选拔赛,择优选出2组本科生代表学校参加第七届全国高校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区域选拔赛。大赛组委会是竞赛的最高领导决策机构,由联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大赛定位、办赛原则及组织形式;审定设赛范围及实施方案;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审定赛事规划;指导开展竞赛;审定发布大赛最终成绩等。
三、竞赛规则和奖项设置
(一)竞赛规则
赛项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选拔赛采用线上形式,第二阶段总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注:若总决赛为线下赛,选手需自带电脑参赛,每队建议多带 1-2 台备用电脑,具体情况以总决赛通知为准)
总决赛晋级规则:
1.无论以下何种方式晋级,每所学校每个组别只能有 1 支队伍进入总决赛。
2.每个省份全国选拔赛成绩第 1 名的参赛队直接晋级到总决赛,其余总决赛名额根据选拔赛参赛队伍成绩排名确定是否晋级总决赛。
3.由各省教育厅、直辖市教委、新疆建设兵团举办的同类省级比赛成绩排名第一的院校可直接晋级总决赛。
4.总决赛承办校直接晋级全国总决赛。
5.全国总决赛参赛队伍不超过 60 支。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制订原则
(1)赛项评分标准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赛项平台系统自动评分,无人为因素干扰。
2.评分方法
(1)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环节评分细则
本环节比赛成绩由系统自动出具,共经营 6 期,取 6 期平均成绩为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系统评分根据成本控制、发展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现金管理能力等六大类财务分析指标以及股利分配、市场份额、行业地位、履约能力等四大企业经营指标综合考核得分。每期数据提交结算后,可以查看上期经营结果及成绩。
(2)智能财务应用竞赛环节评分细则
本环节采用团队个人赛形式,参赛选手独立作答,每人 100 分,团队满分 400 分。
(3)成绩评定
本赛项为团队赛,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环节满分为 100 分,智能财务应用竞赛环节满分为 400 分,最终成绩选拔赛阶段按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评分,总决赛按百分制折算,即最终成绩=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环节成绩×50%+智能财务应用竞赛环节系统成绩×100÷400×50%。(如遇到成绩相同则以智能财务应用竞赛环节系统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三)奖项设置
1.选拔赛阶段
选拔赛奖项以区域为单位进行划分。奖项比例设定如下:
(1)一等奖:各大区参赛队伍规模的 10%,参赛队选手及指导老师均可获赛事主办方颁发的证书;
(2)二等奖:各大区参赛队伍规模的 20%,参赛队选手及指导老师均可获赛事主办方颁发的证书;
(3)三等奖:各大区参赛队伍规模的 30%,参赛队选手及指导老师均可获赛事主办方颁发的证书。
以上奖项的获奖数量依照比例按小数点四舍五入后取整。
2.全国总决赛阶段
(1)特等奖:总决赛参赛队伍规模的 5%,参赛队选手及指导老师均可获赛事主办方颁发的证书;
(2)一等奖:总决赛参赛队伍规模的 15%,参赛队选手及指导老师均可获赛事主办方颁发的证书;
(3)二等奖:总决赛参赛队伍规模的 35%,参赛队选手及指导老师均可获赛事主办方颁发的证书;
(4)三等奖:总决赛参赛队伍规模的 45%,参赛队选手及指导老师均可获赛事主办方颁发的证书。
以上奖项的获奖数量依照比例按小数点四舍五入后取整。
(四)申诉与仲裁
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 2 小时之内向赛项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叙述,并提供事实依据(无事实依据或主观臆断不予受理),经领队亲笔签名后提交,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赛项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 2 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在 3 天内由参赛队所在学校向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诉。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校内赛联系方式
校内选拔赛联系人: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 田甜老师
竞赛QQ群:915453839
附件:1.竞赛规程
2.参赛报名名单
教务处 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