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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龙杯”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预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单位:
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竞赛委员会主办的“大龙杯”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将于2023年7月下旬在闽江学院举办。现结合我校实际组织校内选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旨在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学,促进交流,不断提高材料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以专业技术竞赛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
二、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三、竞赛内容
悬浮聚合法制备聚苯乙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颗粒
四、参赛对象
沈阳建筑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要求有一定的化学基础和化学实验实践能力。
五、参赛方式
个人形式参赛,参赛学生首先进行校内预赛,预赛形式为基础化学原理操作及实验室安全知识测试(笔试),预赛成绩优胜者(20人)进入决赛;决赛形式为个人独立完成悬浮聚合法聚苯乙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颗粒的制备(实验操作)。
六、决赛评审
竞赛组委会遴选校内高分子材料专业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赛项的具体选拔规则(见附件2),对参赛选手进行综合评审。校内选拔赛结果将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网站进行公布与公示。
七、推荐参赛
大赛组委会根据决赛选手的校内选拔赛分数,择优推荐3人参加“大龙杯”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
八、校内选拔赛奖励办法
本次校内决赛同学将按照学校有关政策予以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奖项设置如下: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5人),其余为优秀奖。
九、联系方式
“大龙杯”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预赛校内选拔赛组委会设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教研室。
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6日。
竞赛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1日。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17059993@qq.com。
联系人:王丽华
电话:13940571079,24690731
办公地址:沈阳建筑大学丁2-506
附件1: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预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
附件2: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预赛校内决赛规则
附件3: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预赛校内决赛评分标准
教务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