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建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沈建教字[2018]50号),为切实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过2019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了荣誉称号的认定范围(详见附件),明确了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等相关认定要求。
一、 荣誉称号的认定范围与要求
2019年推免工作综合测评认定的荣誉称号共计41项。其中,国家级6项,省部级11项,市级17项,校级7项。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称号最多限报1项。荣誉称号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二、学术论文及授权专利认定赋分的相关要求
根据《推免生综合测评办法》,在校学习期间发表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严格依据学生本人作为第一作者进行认定,且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应为沈阳建筑大学。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出版物为准,录用通知无效,被检索收录的须有检索证明。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授权专利,严格依照学生本人作为发明人的排序,执行测评办法中有关排名赋分的标准。非本专业领域授权专利、未获授权的专利或采取转让方式获得的专利不予计算奖励分。
考虑到政策衔接及专利获得需要一定周期等情况,本次授权专利认定要求专利权人应为学生本人(专利权发明人)或沈阳建筑大学,专利权人为其他单位的一律不予认可。
附件:大学生荣誉称号认定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