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教通字〔2022〕17号),经本人申请,学生学籍所在学院、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张晶晶等15名同学符合招生条件,拟录取为我校2023级辅修专业本科生,学制两年。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7月17日至7月21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599882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