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教材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人才的重要保证。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强学校教材选用工作管理,保证教材选用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务处负责统筹全校本科生教材选用管理。学院(部)是教材选用的责任主体,对选用 教材质量把关,学院(部)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 第三条 教材选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选用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 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 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 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或修订版高质量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第四条 教材选用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二)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的要求;
(三)能够科学系统地表达本学科的理论和概念,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 成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四)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方便学生自主学习;
(五)选用引进教材要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正确处理国际化与本土化、 引进和吸收的关系,确保选用的引进教材的科学性和价值导向正确,选用引进原版教材的课程必须指 定至少一本相应的中文参考教材。非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引进教材;
(六)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即使用国家指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 设工程重点教材;
(七)专业主干核心课程要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教材; (八)其它课程要优先选用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提倡选用自编的近三年出版或再版高质量教材;
(九)同一学院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同一种教材,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除外; (十)教材选用应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杜绝选用包销质劣教材。
第五条 教材选用流程
(一)教材选用工作每年按春、秋季学期组织两次;
(二)学院(部)组织任课教师填报拟选用教材,组织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组成 的教材使用小组进行审核,讨论确定使用教材目录,由学院(部)教学分管院(部)长签署意见、并经学院(部)党委书记政治把关同意后,上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拟选用教材进行审定,并在网上公示结果;
(四)审定通过的教材由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第六条 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连续性,不得因任课教师临时变动或其它原因随意更换。如培养方 案变更或教材更新等原因需更换教材的,须按照第五条流程执行。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名义强制学生购买教材。每学期末,学校将公布审定通过的 教材信息,方便学生自主购买教材。
第八条 学校将加强对选用教材的质量管理,将教材质量纳入课程评估的范围,逐步建立教材质 量信息反馈制度。
第九条 教材的发行
(一)教材于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一天和新年级学生报到后对学生集中发放,学生凭《购书计 划》以班级为单位集体购买(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发放形式按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采购合同执行;
(二)教材发行后,如有质量问题,给予更换或退货;
(三)教师授课使用教材,需凭配课单或持有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证明到教务处领取(具 体地点届时通知);
(四)首次开课、新开课的教师,或由于教材版本变更,发给新教材一套(含助课老师); (五)连续任一门课达三年的教师,可再领本门课教材一套;
(六)实验教师发给教材一套,作为本门课程公用教材;
(七)教师教学参考资料费用由教学单位自行解决。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沈阳建筑大学教材选用、预订与发行规定(沈建教字〔2006〕 239 号)》同时废止。
沈阳建筑大学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