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校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在各项教学活动中能科学、合理地组织、调度和执行,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关于下达教学任务
1.教学计划是各专业教育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各学院(部、中心)要以此为依据,调整、核实教务在线中各专业的教学计划。
2.学校教务处根据核准后的教学计划,形成正式的学期开课计划,并依此下达教学任务书至教学单位。
3.对部分基础课的合课方式,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进程计划表、教学任务、本校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情况提出合课意见。
二、关于落实教学任务
各学院接到教学任务书以后,依据以下原则落实教学任务。
1.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本着择优聘任的原则进行配课。在全面考虑教师承担教学、科研和有利于提高教学业务水平的情况下,把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副教授、讲师作为教学的中坚力量(讲师以下职称任课教师要有硕士或以上学位),以保证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教授讲授本科课程一学年应当不少于32学时。
3. 各教学单位在聘任讲师以下职称教师(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担任主讲教师时,需经试讲,开课单位要组织授课评议,确认能保证教学效果时,方准上课。且承担教学任务每年不能超过本单位教学工作量的5%。
4. 学院内各专业主干专业课应当由中、高级职称和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承担, 任课教师一经确定,一般中途不准调换,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5. 对任课教师上课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经帮助教育改进不大的,相关学院里要及时调整。
6. 教学任务书是各学院(部、中心)全部教学任务的汇总表,在教学任务落实后,须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认真组织填写,签字后按规定时间报教务处。
三、关于编排课表的基本原则
课程表是保证教学计划正常实施和教学秩序稳定的文件。编排好课表是全校教学活动正常运行的保证,在教学任务落实以后应遵循以下原则编制课表:
1. 科学性。以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学习效果为前题,科学地组织课表。
①一次授课为2学时,设计类课程,艺术类课程,可一次授课4学时。
②每天1、2节不排体育课;
③必修课尽量安排在上午;
④同一个班的课尽量减少更换教室的次数;
⑤同一门课程两次或三次授课时间要间隔合理;
⑥各类课程轻重搭配调节适度,每日、周学时分布均衡。
2. 准确性。为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编排课表要做到准确无误。
经过一审后的课表初稿发至各学院(部、中心),由各学院(部、中心)组织任课教师本人校阅,如发现与原下达的教学任务学时、班级不符或所需的教学手段未能满足等问题,可将意见填到课表初稿上,统一由各学院教学秘书返回教务处调整。
3. 正式课表在教师放假前发至各学院(部、中心),教学秘书要及时将课表发到开课教师本人和学生班级。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形成严谨的教学作风,本着从严治校的精神,特对教师串、调、代课作如下规定。
1、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表,保质保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不得擅自停课、串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课程表时,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1)关于停课
①凡节假日、运动会涉及的停课,均以校办通知为准。
②凡学校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需停课,由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校主管教学校长批准,由教务处统一下发停课通知。
③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以讨论课、习题课和社会调查为名(原教学日历上没做计划)变相停课,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减少讲课学时。
(2)关于调课
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调课
①教师因公、因病、因事请假不超过6学时;
②学生经批准参加全国或全省统考或其它集体活动。
符合以上规定的由申请调课教师本人或主办单位填写《串、调、代课单》,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由教务科具体办理调课手续。学生由任课单位通知。
③教师本人,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或其它人员不得私自调课和串课。
(3)关于代课
①主讲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请假在6学时以上,一个月以内不能上课者,由各学院(部、中心)教学院长(主任)选派合适教师代课。
②要及时办理代课手续。教学院长(主任)确定代课教师后应填写《串、调、代课单》到教务科备案。
③主讲教师请假时间超过1个月者,应更换任课教师,各学院(部、中心)教学秘书要及时到教务处办理变更手续,在原教师填的开课计划表中更名,并通知相关学生。
(4)关于补课
①因调课造成的缺课;
②因大型活动造成的临时停课;
③同一门课因节假日、运动会或其他原因连续放掉学时超过6学时,无法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④因统考或参加竞赛,造成授课学时不足。
以上四种情况任课教师必须提出申请,经教学院长(主任)审核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后,各学院(部、中心)负责安排具体事宜。
2、教师串、调、代课必须提前一天以上时间到所属学院(部、中心)办公室办理手续,填写串、调、代课通知单,经教学院长(主任)同意签字并注明原由后,上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对不履行上述手续的教师,按《沈阳建筑大学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3、办理串、调、代课手续,需填写串、调、代课通知单一式二份,送教务处审批,批准后,一份留教务处存档,一份留任课教师所在学院(部、中心)办公室存档。
4、教师串、调课后,如确属个人原因未能按期返回而漏课,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记教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