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全体学生:
2019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已完成,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期末考试期间的组织管理工作,切实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意识;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积极备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期末考试的到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请学生到教务处校园网主页“学期考表”中查询2019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含重考)时间安排。
2、报名重修(参加重修班学习者除外)或出国(境)交流学习返校等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可以参加考试。教务处已经安排公共课重考考场的,相关学生必须到指定公共课重考考场参加考试;教务处未单独安排重考考场的,请相关重考学生到学院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二、学生须知
1、学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卡)进入考场,听从监考人员指挥,按监考人员规定的顺序就座。
2、除必需的文具以外,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本、作业(练习)本、草纸,以及电子词典、通讯工具、收录音机等带入考场。如带有这类物品,应当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监考人员不负责看管。
3、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学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座位,考试课程以零分计算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4、考生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须经监考教师陪同。
5、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卷,未交卷者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学生完成考试后,应将试卷交监考人员,随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附近逗留、喧闹;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所有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卷。
6、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在考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因病须持有校医院证明),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后生效。如事情紧急无法自行办理缓考者,由班长或辅导员代办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未经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7、学生须认真学习《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及《沈阳建筑大学学生纪律规定》,认真复习、诚信考试,坚决摒弃“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不良习气,维护良好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
8、其它注意事项请参见《学生手册》。
期末考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与教务处宫老师联系,电话:24692868。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