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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沈阳建筑大学2020-2021年度课程思政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0-05-27 14:52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思政实施方案》(沈建教字〔202032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启动课程思政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广大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挖掘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使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合力育人的新体系。

    二、项目数量

    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思政立项建设工作,采取分层建设、分类管理。第一层次课程立项从思想政治理论通识课程中遴选2门,第二层次课程从有基础的全校任选课程中遴选3-5门,第三层次课程从其他通识类课程、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遴选20门左右。

    充分发挥我校建筑类高校优势,与双万计划结合起来, 遴选出3个左右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和10个左右课程思政示范专业。逐步扩大示范专业建设范围。以示范课程引领其他课程,分批次推进,最终实现专业课程全覆盖。启动新一轮学校课程思政立项建设,20205月前,各学院要从通识课或专业课中遴选1-2门第一年度示范课程,每门示范课程组成员不少于2人。到2021年,建成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系列示范课程。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热爱教学工作,在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深厚的教学实践积累、突出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成效。

    2.原则上每个专业需要遴选一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申报,国家、省级一流专业申报数量应适当增加。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主持一个项目,参与人同时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四、建设要求和内容

    1. 课程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的有机融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以专业技能知识为载体,深入挖掘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2. 课程应当结合实际,修订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在教学组织过程、教学方式方法中明确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内容和功能。

    3. 鼓励创新教学模式。开展启发性、探究性、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推动学生自主性学习、探索性学习、研究性学习。

    4. 鼓励创新教学效果评价模式。每门课程应当根据课程性质、授课内容和教学过程等,制定本门课程思政育人的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并作为课程结题验收的参考依据。

    5. 各单位应根据课程的属性和功能定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建设要紧扣最新版教材重点难点,聚焦某一章节或某一专题进行总体设计,以结合学生实际、联系国家目标、符合国情及时代要求的教学内容,以问题导向、案例鲜活、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建设示范教学课件、典型教学案例、示范教学视频和教学资源库等,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亲和力和针对性。

    (2)其他通识课程、全校任选课程、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应当强化正确政治方向,突出价值引领,深入挖掘相关课程的德育内涵与元素,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明确课程教学目标、优化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形成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规范。

    6. 建设一流线上线下金课。着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一流线下金课、线上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社会实践金课。打造课程思政资源库,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丰富网上教学资源,制作教学视频,视频应紧扣课程思政主题。

    7. 鼓励申报中华优秀传统通识课程,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课程。

    五、项目管理

    1.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学校将分期对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结题验收评审。每个立项项目结题时,应提交示范教学视频(4590分钟,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教学设计详案(5000字左右)、电子教案(教学演示PPT不少于30张)、典型教学案例3-5个及相应的教学参考资料、育人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和项目结项申请书等材料。结题验收不合格的,将撤销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并视情况追回资助经费。

    2. 每个项目拟提供0.5万元/门的经费资助,采取分期资助的方式,确定立项时资助0.3万元,项目结题后资助0.2万元。同时,鼓励学院配套资助建设。

    3. 立项建设项目作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4.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依托课程组通过集体备课、听课、教学研讨等形式,促进项目建设。

    六、材料内容与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615日前,将立项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1.立项材料

    《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思政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思政立项建设推荐汇总表》纸质版每单位1份(附件2),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2.结题验收材料(仅帮助立项人员提前熟知结题相关事宜而公布,非本次所收材料)

 《示范教学视频制作要求》(附件3

    《教学设计详案写作格式及要求》(附件4

    《课程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写作格式及要求》(附件5

    《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思政立项建设结题报告书》(附件6

 

                                                 教务处

                                             2020年5月27日

 

附件【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思政立项建设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思政立项建设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示范教学视频制作要求.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教学设计详案写作格式及要求.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结题报告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课程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写作格式及要求.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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