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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各学院修订推荐工作细则结果的通知
2022-11-25

关于公布各学院修订推荐工作细则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近几年,教育部分配给我校的推免生名额逐年增加,今年个别学院出现报名人数低于本学院推免生名额的情况。鉴于此,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沈阳建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沈建教字〔2020〕287号}第十条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第三款进行了修订。

依据《沈阳建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沈建教字〔2020〕287号}“关于修订《沈阳建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沈建教字〔2022〕294号)、《关于修订学院推荐工作细则的建议通知》(教通字〔2022〕210号)等文件,各学院修订(制订)了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修订(制订)情况如下:

一、建筑与规划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等五个学院对本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二、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两个学院分别对原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原交通工程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三、土木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等三个学院决定不修订本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

四、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制订了《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细则》。

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审核、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

 

                                  教务处  

              2022年11月24日